联邦政府把税收抵押给联邦储蓄银行让联邦储蓄银行获得发行权,听上去很复杂,其实这很通俗易懂。
简单一点来说,联邦政府把未来的税收提前提亚给了联邦储蓄银行,然后联邦储蓄银行生产一种叫做联邦索尔的“商品”给联邦政府。
这种商品交付联邦政府之后,联邦政府把这些叫做“联邦索尔”的商品用于社会的发展。
而联邦索尔的价值,则取决于它的面额,不同的面额,能在联邦储蓄银行兑换不同的数量的黄金。
货币实际上只是“金券”的一种进化形态,依旧是购买力的一种表现。
那么这种发行权是否是不可代替的?
其实并不是如此,因为归根结底,只要发行出来的货币能“保值”,只要发行方能够确保它的价值,那么谁发行其实都一样!
就像林奇在斯勒姆“发行”的筹码,它实际上也具有货币属性。
黑石银行的黄金储备非常的丰富,它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发行权。
如果康纳选择让黑石银行去发行,未必不可能!
哪怕不全部发行,发行一部分,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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