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害Si我啊。」
第二日的庭审。
「现在继续对被告人乌尔奇奥·拉拉小姐杀人一案进行审理!检察官,昨天说的证人请来了吗?」
「不好意思,审判长大人。现在证人还需要休养,但她已经答应出席明天的终审。」
「原来如此,那麽辩护方今天有没有什麽要进行补充询问的。」
「有的,审判长大人。今天我想对杀人的凶器作出询问。」
「那麽辩护方请开始吧。」
「如检方证物所呈现,凶器是在警方到达时从被告人手上搜到了沾有被告指纹的绳索。那麽绳索的获得途径查明了吗?」
「当然,那个绳索原本就是百货公司三楼户外区的商品。被告人恐怕是在昨日对那进行了偷窃,毕竟她是伪装成旅行者入境的。这也与昨天的证人说他与被告人在三楼购买旅行用品的证词相符。在偷窃後通过隔间上方的空间将绳索在被告人脖子上将其勒毙。」
「那就很奇怪!被告人明明自己随身就带着一把枪械为什麽还要偷窃绳索来进行杀人。」
「恕我直言你是傻子吗?如果使用枪械杀人,在凶手S击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那麽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导致自己无法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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