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杨乐也注意到朝歌的异常。

        跟我来,今天晚上我们要参加一场盛大的晚宴了。朝歌看了一眼港口高高的瞭望塔上挂着的花环,利落的转身,又走进了繁华的城市里,他随意推开红色电话亭的房门。

        杨乐拉了拉脖子上的黑色领结,硬挺的西装,锃亮的牛皮皮鞋,他感觉自己有点不能呼吸了。

        我说,我就能不能穿来的那身衣服嘛,假装是你们两个少爷的保镖,这西装太难受了,其他人肯定一眼就能识破我。

        青年坐在高脚椅上,他倒是没有穿西装,只有白衬衣和黑西裤,懒懒的拿着一杯鸡尾酒,时不时低头抿了一口,水红色的嘴唇上蒙上一层淡淡的水色。

        在场三分之二都是保镖,你跟他们拘谨别扭的样子一模一样,别想换回去了,这可是大小姐的成人礼晚会,就算进来一只狗,也得穿的整整齐齐的。

        白一铭头发往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一身白色西装,胸口的口袋放了一块暗紫色的方巾,十分有贵公子的气派。

        可是你也没有穿西装呀。杨乐放弃跟领结作对,他灌了一口橙汁,大眼睛咕噜咕噜的观察着周围。

        朝歌放下空空的酒杯,眉梢不由自主的带着一片热意,漆黑色的眼眸漫不经心的落在大门口的人群中央。

        那当然是因为,我比大小姐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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