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曼登·提姆16岁,以骑兵身份参军,在联邦的指挥之下,抗击前来侵犯的墨西哥人。队伍行至亚利桑那沙漠,那在当地土着口中的“恶魔掌心”凭空出现在众人面前,移步换景,恍若层层迷宫,将人困死其中。
水食耗尽,先倒下的人的马匹被杀,充作口粮,但这不过是杯水车薪。不断有人倒下,再也没有人起来,像是一个多米诺骨牌,最终,这个人也轮到了曼登·提姆。
他以为自己就会这样死去,直到深夜,他的神智在一片雾霭中醒来。有水珠正轻缓地注入他的身体,干瘪的肉身如同海绵一样一滴不漏地吸收着,一点点泡发开来。细胞欢呼雀跃,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睁开眼睛,一道剪影伫立在他的上方,比沙漠上的月光,落基山脉顶峰的积雪更加洁白无垢。
剪影向他弯下腰来,“晚上好,曼登·提姆先生。”
那是曼登·提姆第一次见到王乔乔。但在那时,她没有向他介绍姓名。
她的衣服似乎是用月色和浓雾织成的,她将它搅动起来,团在手心,一挤便挤出水来,劈里啪啦落在地上,因为地面太过干涸坚硬,又飞溅起来,变成更小的水珠,落在他的肌肤上,凉丝丝的。
他拼命挪动身体,想用唇舌去接那宝贵的生命之源,女人却顽皮地跳开几步,朝他摇了摇头。“不行哦,你现在大量饮水,只会给你的脏器造成负担。”
“那我……应该怎么办?”他费力地翕动唇瓣,脆弱的皮肤龟裂了,连血丝都流不出来。实际上,他尽全力发出的声音,只是一声叹息。
但女人明白他想说什么,她回答说:“用你新获得的能力,用你的替身。”见他还是不明白,她又进一步强调:“用你的绳索。”
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的绳索似乎和身体融为一体,他的手掌甚至在方才的扭动中分裂开来,几根手指滑到了女人赤|裸的脚踝边。女人也俯下身去,勾勾他的指腹,可惜曼登实在太虚弱了,他几乎无法察觉,那是什么感受。
“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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