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穿着一套蔚蓝的工装,外面套着第一次见面时那件灰夹克。天寒地冻,他又没有戴手套,一双手冻得通红,正互相搓着,时不时地往掌心哈气。
看见我,他眼睛一亮,快步迎上来。但注意到我走路姿势时,脚步一顿,皱起眉,满是担忧:“你的脚怎么了?怎么一瘸一拐的?”
“打篮球崴了,小事。”我把下巴缩在围巾里,语气淡淡的。
“什么时候的事?去医院看了没?伤没伤到骨头?”他紧张地盯着我的右脚,手伸出来又缩回去,似乎想碰又不敢碰。
“将近一月了,快好了。”我看着他,心中暗自叹息,原本准备好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我站在原地,双手插在口袋里:“生哥,其实你没必要觉得抱歉。你老婆来看你,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本来就是萍水相逢,你如果有顾虑,我们随时可以中断。”
他低着头,沉默了一会:“林颀,我知道是我混蛋。我没文化,又是个粗人,也不会说那些好听的话。但我真不是拿你寻开心。”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犹豫了几秒,抬起头:“这一个月,我老婆在工地上,我连睡觉都得提防着她翻我手机。我每天累得像条狗,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你。我想你身上的味道,想你说话时的语气……我甚至犯贱地想,你要是能拿皮带抽我一顿出出气都行。”
我愣住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说出这种话,看着他通红的鼻尖和眼底的血丝,我的理智已然溃不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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