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八人无一缺席。
他们不吵、不哭,只交出一叠厚厚的社会局纪录、照片、新闻剪影。
大宝站起来,说得缓慢但清晰:
「我不恨他们,也不养他们。
因为我现在知道,什麽叫做应该被照顾的人,他们不是。」
法官翻完资料,沉默许久,只简单宣判:
「依据民法第一千一十一条,父母严重施nVe、遗弃、未尽照顾义务者,得免除子nV之扶养义务。」
>「即日生效。」
那对父母面面相觑,嘴里碎念:
「我们只是没教好…但也没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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