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名,朱谊汐才算是明白了。
此人被誉为法医之祖,后世港剧排了好几版,内地也有个大宋提刑官。
但在当时,却不闻名于世,只在一些特定人群中著名。
翻阅一看,果然是一些关于尸体,踪迹等案例和判断依据,可谓是简洁而又明了。
其讲究证据,在这如今甚是难得。
在这个封建时代,判案的流程一般是人证为主,然后靠屈打成招,或者舆情什么的。
至于讼师,那是有钱人的标配,秀才以上的身份,可以写诉状,熟读大明律,与官员辩护,从而达到诉求。
众所周知,读书人基本都是四书五经,大明律根本就一窍不通,所以威风的官老爷们就被牵着鼻子走,毕竟大堂之上总不可能让师爷来吧?
所以,官员们最讨厌的就是讼师。
百姓们也讨厌,因为只有有钱人请讼师,贫苦人请不起,原告变被告不是假的。
讼师所以被称之为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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