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留贮,就是指的省衙财政。
在大明,对基础的行政单位是县。
府和省理论上只是监督体系,并不会直管百姓,县里赋税直接对接户部,故而没有自己的财政。
所以一旦碰到大的自然灾害,立马就没辙,只能像朝廷请钱。
这是中央集权的策略,不能在地方留太多钱粮。
而在绍武朝,将巡抚挂上了赈灾、巡河等头衔,其相对等的,就需要财。
这般,留贮就诞生了。
朝廷在商税上拿走一半,即五成,而给县留三成,剩余的两成,则让布政使衙门管理,巡抚进行动用。
像是江苏,一年留下三四百万,而在贵州,云南这样,留贮百八十万就烧高香了,三五十万是正常的。
一众阁老们纷纷低头。
地方的留贮,那些大员们自然不敢光明正大的往怀里揣,但用公款吃喝玩乐,做接待,却是舍得,这甚至成为了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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