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认为,为了活命他大可以不管弗洛德。他已经有了逃生路线,还有可以避免被虫攻击的虫壳外衣,只要抵达出口他就能获救。可良心却说他所有获救的方法都是弗洛德给的,如果就此撇下对方往后一辈子他都寝食难安。
几乎没有犹豫多久,约翰就做出来决定。如果丢下弗洛德,他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最终他还是表现出了过于善良的心。
弗洛德的判断一点没差,母虫就在A区35的坐标内。当约翰踏入母虫所在的洞穴时,他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整个巢穴内部都散发着一股潮湿黏腻的气息,绿色的荧光接连闪烁着,洞顶角落挂满了白色丝线,地上墙面随处可见大小不一的虫卵。
此时母虫就趴在洞穴的正中央。
‘她’的身躯足足有两米多高,全身呈乳白色。母虫正在持续不断地产卵,一枚枚透明虫卵从尾部不间断向外排出,肥大的后臀就像团大肉球随着生产而伸缩蠕动。它跟前趴着一只刚孵化完毕的幼虫,这只幼虫在将来会成为新的母虫,继承‘她’的意志繁衍生息壮大虫群。
显然它把弗洛德召唤过来是为了让幼虫享用。
这是一场难得的捕食教学。
为了让幼虫学会独立捕食,母虫并没有把弗洛德弄到跟前,而是让幼虫自己爬过去。弗洛德躺在地上,还在呼吸。他的身体有明显起伏,并不是一动不动。
约翰的心跳得很快,他距离弗洛德所躺的位置大约有两三米左右的距离,得想个办法在幼虫扑上前把长官拉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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